多选题
下列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有()。
A
小康村村民小组的赵组长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5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B
小张(不是A公司职员)与在A公司工作的同学相勾结,利用其同学的职务便利,共同将A公司的10万元货款非法占为己有
C
被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货款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D
公司董事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其他股东股权(价值6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D
解析: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4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村民小组赵组长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5万元人民币,构成职务侵占罪。(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小张与在公司工作的同学相勾结,利用其同学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公司的10万元货款非法占为己有,二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3)王某属于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罪。(4)公司董事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其他股东股权,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知识点: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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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