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损害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的行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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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誉有标准,直接损失三十万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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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传授了撬盗保险箱的方法,但乙未实施撬盗保险箱犯罪,甲的行为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李某多次向张某传授盗窃技能,张某一直未付诸实施,则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某邪教组织成员赵某通过技术手段侵入某市广播电视设施,使正在播出的电视节目大面积中断,并播出了宣扬邪教的相关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对赵某应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罚。
甲为了赚钱,在互联网上设立赌博网站,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张三组织王二、赵四、李三等10人在自己的赌场内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调查,张三的赌场开业后,每日经常有20余人在张三的组织下赌博,持续月余时间。对张三应当按照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合同违约纠纷案件中,引诱案件主要证人作伪证,造成对方当事人巨大经济损失。王某的行为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乙是某民事诉讼案件的证人,因其作证导致甲败诉,甲对乙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甲的行为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
某旅馆的服务员甲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多次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致使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查处,涉嫌窝藏罪。
出租车驾驶员郑某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组织卖淫的周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构成包庇罪。
某汽车维修企业,明知是盗窃的汽车而予以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罚,同时对单位判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