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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参会赞助可以以其对某药品的处方、推荐、采购、供应、使用或推广等义务为条件。
会员公司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参会赞助只限于对旅行 、餐费、住宿及会议注册费的支付;但不得对其参会的 时间作任何补偿,也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医疗卫生专业 人士或医院科室直接支付任何款项,或直接将赞助资金转入其账户。
会员公司不应在任何推广活动中组织“幸运抽奖“类的 活动,或在第三方组织的抽奖活动中为奖品支付费用;但可以在药品推广活动现场进行的有奖问答或竞猜活动 中提供RDPAC准则规定的推广辅助用品。
会员公在组织医学互动交流活动时,可以向与会者提供附属于活动的合理餐饮和小食,也可以以工作餐的形式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进行以医学、科学和教育为主题的 医学互动交流。
会员公司可以在医学互动交流活动期间或前后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或支付娱乐活动或其他休闲及社交活动。
会员公司可以就参加医学互动交流活动向医疗卫生专业 人士(包括讲者和参会者)承担或支付津贴(如按天支 付的补助),或对其差旅时间或未能工作时间给予补偿。
用于招待的支出标准按当地标准应当是中等适度和合理 的(即每人每餐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同时招待需与医学互动交流活动期间的时间安排相匹配,任何明显不合 理地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的招待费用均不应承担。
会员公司可以支付应邀参会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随行 客人的任何费用。
在确定了会议的举办地后会员公司可提供/负担与会议相匹配的交通,但应避免可能造成铺张奢侈公众形象的交通服务。同时,会员公司应确保为参会的医疗卫生专业 人士所购买的车、船、机票等不被挪作私用。
会员公司在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可自由选择会议的举办地,包括选择SPA、温泉、度假酒店、滑雪、高尔夫球场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