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乘意险理赔管理规定》(南铁客〔2022〕200号)规定,在铁路乘意险保险合同成立后,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对保险单所对应的乘车凭证进行改签、变更到站的,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以改签或者变更到站后的乘车日期、列车车次和发到站为准。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电子客票实施细则》(南铁客〔2022〕199号)规定,旅客在列车上、到站办理补票业务时购买的铁路电子客票,乘车凭证为旅客办理补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站车办理补票时不再打印纸质车票,旅客凭补票手机短信检票出站。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规定,“铁路畅行”扫码服务中畅行商城支持需联程票、中欧班列产品的在线下单及支付,可拓展旅行用品等其他有铁路特色或者特有的商品。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规定,“铁路畅行”扫码服务中疫情防控功能包括省市疫情政策、铁路出行公告和出行服务助手。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规定,“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界面中列车信息区、列车属性区、资讯推荐区为系统默认服务,无需特殊设置。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规定铁路畅行码发生缺失、破损或无法正常识别后补码时,将破损或无法正常识别的畅行码撕毁,重新将新的空白码粘贴在原来损坏位置,使用移动补票机扫描新码,填写提交对应的车底车厢席位信息,经客管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补码作业。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规定,车辆段负责“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的日常管理,组织粘贴铁路畅行码,做好站车交互手持终端维护和“铁路畅行”扫码服务写实工作。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暂适用于南昌局集团公司所有旅客列车和客运车站。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24号)规定,“铁路畅行”扫码服务由站车交互手持终端、铁路畅行码、客管系统及铁路旅客服务平台等四部分组成,是指铁路旅客以列车座椅扶手二维码(以下简称铁路畅行码)为在途服务平台入口,满足在途旅客多层次服务需求。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22〕135号)规定,遗失物品中的枪支弹药、机要文件、身份证件、电脑手机等涉及个人隐私物品,以及国家法令规定不能买卖的物品应及时交公安部门处理,容易变质的物品应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