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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在收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日内和省人大批复省级财政衔接金预算15日内,将资金预算情况函告省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老区办)和林业局。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用于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其资金总规模的( )(无脱贫村的县市区除外)。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每月( )日前将汇总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情况电子台账(含有无就业意愿、有无培训意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花名册移交同级人社部门。
省乡村振兴局每年1月底、( )底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员名单移交省人社厅。
编制新一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度新建高标准农田480万亩,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
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
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35%以上,且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6%。
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 )。
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加大对数字农业建设示范、农村信息化重点项目支持,鼓励( )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应用。
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的思路,培育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