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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企标《陆上油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技术规范》,管道企业应为每项大型第三方施工建立专项档案并归档,档案文件资料包括不限于:a) 施工往来协调处置函件。b) 施工方案及其内审和审批(备案)文件。c) 安全评估报告(如有)。d) 施工过程管控资料记录等(如有)。e) 管道保护工程竣工资料,包含工程措施和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如有)。f) 管道检测有关报告、底片资料记录和相应管道修复有关资料记录含影像资料(如有)。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要求,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应每半年一次,开展全覆盖精准宣传,每次宣传活动均应做好工作记录。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区段化管理特指将管道线路(含高后果区)按一定原则划分为若干个区段,每个区段的管道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责任人为基层管道保护岗位人员。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管道巡护频次应根据时期不同和管道风险特点而确定,打孔盗油高发段白天增加巡护频次后可以没有夜间巡护。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管道巡护频次应根据时期不同和管道风险特点而确定,人员密集型管道高后果区,第三方施工损伤、自然与地质灾害等高风险段每日巡护不少于 1次。
所属企业仅针对II 级以上高后果区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即“一区一案”),对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巡护要求和应急准备做出安排。
所属企业应针对每一高后果区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即“一区一案”),对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巡护要求和应急准备做出安排。
一区一案指针对高后果区管段编制的风险管控方案。多个高后果区可以编制一个风险管控方案。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应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突发事件(集团公司级)、Ⅱ级突发事件(所属企业级)、Ⅲ级突发事件(所属企业下属单位级)、Ⅳ级突发事件(基层站队级)。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应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天然气保供事件不属于社会安全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