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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申请回避的情形经审查确定不存在的,稽核组派出单位稽核部门应在3日内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尽到口头告知义务即可。
单选题
对驳回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自收到决定后的3日内向稽核组派出单位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稽核人员不停止行使工作职权。
单选题
被稽核单位或个人在稽核实施过程中,发现稽核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应在现场稽核结束前书面向稽核组派出单位稽核部门提出回避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可不予受理;派出单位稽核部门负责人应自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作出回避的决定。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回避的稽核人员停止行使工作职权。
单选题
稽核人员原先在被稽核单位担任过负责人或在其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过、调离被稽核单位满6个月的,可以不回避。
单选题
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都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单选题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事务所,可以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单选题
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可以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单选题
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体委托其他组织独立实施。
单选题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
单选题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