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金融机构应当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总部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缓释,该部门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部门(或人员),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资产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根据业务发展与人员情况,在确保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情况下,适当精简风险管理机构与岗位设置,并向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重大关联交易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会,同时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业银行应当对每项表外业务制定书面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程序,并不定期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评估,保证程序的合理性和完善性。
商业银行任命合规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报告银监会。商业银行在合规负责人离任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向银监会报告离任原因等有关情况。
高级管理层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合规风险管理报告,报告应提供充分依据并有助于董事会成员判断高级管理层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首次披露时,应当按照《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要求披露最近四个季度的净稳定资金比例相关信息。
商业银行应当与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必要时应当要求授信对象出具经商业银行认可的中介机构的相关意见。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集团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资产负债指标、盈利指标、流动性指标、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和关键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等,设置授信风险预警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