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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Ⅰ级50.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发展〔2013〕625号),分布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上、下网电量分开计量,电费互抵。
1、Ⅲ级49.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国家电网办〔2013〕1781号),公司为所有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服务。
1、Ⅰ级48.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国家电网办〔2013〕1781号),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电能表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政府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1、Ⅰ级47.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发展〔2013〕625号),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通信信道可按单通道考虑。
1、Ⅰ级46.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发展〔2013〕625号),分布式光V电源10kV接入时,需在并网点配置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1、Ⅰ级45.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发展〔2013〕625号),分布式电源380V电压等级接入时,需独立配置安全自动装置。
1、Ⅲ级44.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国家电网办〔2013〕1781号),逆变器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220/380V配电网,专用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10秒,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大于50%UN。
1、Ⅰ级43.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发展〔2013〕625号),10kV接入系统的分布式电源电站内需配置UPS交流电源,供关口电能表、电能量终端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使用。
1、Ⅲ级42.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国家电网办〔2013〕1781号),接有分布式电源的10kV配电台区,不得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低压母线间联络除外)。
1、Ⅲ级41.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发展〔2013〕625号),为了防止雷击感应影响二次设备安全及可靠性,全部金属物包括设备、机架、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等均应单独与接地干网可靠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