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Ⅰ级3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对于采用(预)购电交费方式的客户,供电公司应与其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1、Ⅱ级3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开具电费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需加盖()后有效。
1、Ⅰ级3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电费增值税发票作废,须各联齐全,每联均应加盖()印章,并与发票存根一起保存完好,不得丢失或私自销毁。
1、Ⅰ级3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开具。
1、Ⅰ级32.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
1、Ⅰ级31.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票据使用部门应设()妥善保管空白票据、电费专用印章和票据登记簿。
1、Ⅰ级30.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电费票据管理和使用人员变更时,应办理()手续。
1、Ⅰ级29.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电费票据的领取、核对、作废及保管应有完备的()和()手续。
1、Ⅰ级2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供电各单位向当地税务部门申领()发票、()发票。
1、Ⅰ级27.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273-2019),强化电费回收风险防控,对居民电力客户,推进“()”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