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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
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力量是综合性的。既要发挥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专门机关的骨干作用和职能作用,更要发挥各部门、各系统、各社会团体、各群众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处置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逐步限制消除产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是一项多层次、多侧面、多门类的内容非常丰富的工作,而且每项专业工作都有做好群众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根据不同的任务、不同的对象及不同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公安群众工作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就要不断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创造新法。只有这样,公安群众工作才会充满活力。
做好情报工作永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永远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条件。
近年来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正在朝着社区警务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社会组织自觉承担治安方面的责任义务,形成全社会的治安控制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