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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对来队人员的接待有哪些要求?
对来队的人员,应当热情接待,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操课(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特殊情况需会客时由直接领导批准;消防救援人员会客时,必须严守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留客人在营区内住宿;消防救援人员会见国(境)外人员,按照相关外事规定执行。
61、点验的组织和程序是什么?
点验通常由本单位主官或者上级机关组织实施。上级机关组织实施时,应当成立点验小组,到所属基层单位直接实施,或者监督实施;点验前,应当进行动员,宣布点验的具体内容、范围、规定和纪律;接到点验号令,按照规定携带个人的携行装备、物品到指定地点集合;主持点验的领导下达点验命令,宣布点验方法和要求后开始点验;通常先对人员和携行的装备、物品进行点验,尔后对运行、储存的物品和大型装备等进行点验,并填写各种登记册(表);点验结束后,主持点验的领导应当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讲评;机关应当向上级呈送书面报告。
60、点验的内容有那些?
执行编制的情况;装备和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维修、保养情况;
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装备、物资“三分四定”落实情况和携行能力;个人物品。
59、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制单位调离原建制、调防或者撤销建制时,必须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哪些交接程序?
交接通常在上级机关监督下进行,应当严密组织,严格手续,严防物资经费丢失、损坏和私分、变卖、贪污、盗窃等问题的发生。交接后双方分别写出专题报告并附交接登记册(表)上报。
58、消防救援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的工作交接有哪些要求?
消防救援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器材、装备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移交前,直接领导应当指定接管人。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必要时由领导主持。交接后,双方在交接登记册(表)上签字。
57、查铺查哨的内容是什么?
人员在位和睡眠情况;服装、装备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战备要求;取暖设备是否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的要求;营区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
56、站(中队)应当组织进行查铺查哨,有哪些规定?
站(中队)应当组织进行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2次;其中1次必须在熄灯后2小时至次日起床前1小时之间进行,通常由干部实施。野外驻训、恶劣天气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应当增加查铺查哨次数。
大队、支队适时组织查铺查哨,并不定期地检查查铺查哨制度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讲评。
集中居住的大队,可以统一组织所属干部查铺查哨。
55、请假1日以上的人员,按照哪些规定执行?
支队级副职以上干部由直接领导批准,大队级正职以下干部由支队级单位主官批准,消防员由大队级单位主官批准并报支队级单位备案;机关、院校、科研机构的干部由直接领导批准;对符合探亲(休假)条件的消防员救援人员,应当根据单位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分批给予安排;干部或者消防员按照规定已经探亲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其假期不得超过10日;请假人员外出,直接领导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直接领导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54、消防救援人员外出请假有哪些要求?
消防救援人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履行审批手续,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执勤、执行任务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消防救援人员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批。
53、“六本、五簿、三表、一册”分别是什么?
六本,即《站(中队)要事日记》《站(队)务会记录本》《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团支部工作记录本》《消防指战员委员会记录本》《文件管理登记本》;五簿,即《训练登记簿》《训练器材、教材登记簿》《营产、公物管理登记簿》《伙食管理登记簿》《装备器材登记簿》;三表,即《周工作安排表》《训练月统计报表》《一周食谱表》;一册,即《人员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