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A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A. 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
B. 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C.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
D.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的有关规定
解析:解析:第一百六十四条 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要求。
(三)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四)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者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投入正常工作。
(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六)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七)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当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
(八)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试验,每天应当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九)严禁使用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装设自动重合闸的电路,故障发生后,自动重合闸会使故障进一步扩大,造成电气火灾,损坏电气设备,更有可能引发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严重威胁矿井供电安全和矿井安全,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A. 擅离职守
B. 组织救援
C. 立即处理
A. 安全性
B. 可靠性
C. 选择性
D. 灵敏性
解析:解析:安全性:漏电保护首先要保证供电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矿井安全、设备安全、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越快越好。可靠性:漏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一是不拒动,二是不误动,且具有良好的自检功能。选择性:漏电保护必须具有选择性,要能准确除漏电故障部分,而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另外,也有利于查找故障点。灵敏性:要求漏电保护对故障的反应能力要快。
A.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B.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C. 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D. 确保各生产作业地点完成当班下达的生产施工任务
A. 3
B. 5
C. 7
解析:解析:《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九条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三)严禁放飞车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
(四)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当轨道坡度大于7‰时,由于人力很难控制住矿车,所以严禁人力推车。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