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设备本体和辅助设备的费用
B、 大件运输
C、 专用工具等的费用
D、 不需考虑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软件升级等的可获得性和费用
答案:D
解析:解析:报价分析不仅要考虑设备本体和辅助设备的费用,也要考虑大件运输、安装、调试、专用工具等的费用;还要考虑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软件升级等的可获得性和费用。
A、 设备本体和辅助设备的费用
B、 大件运输
C、 专用工具等的费用
D、 不需考虑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软件升级等的可获得性和费用
答案:D
解析:解析:报价分析不仅要考虑设备本体和辅助设备的费用,也要考虑大件运输、安装、调试、专用工具等的费用;还要考虑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软件升级等的可获得性和费用。
A.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B. 委托代理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C. 建设工程活动中涉及的代理多为委托代理
D. 合法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A. 合格制比较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标人获得最优方案
B. 合格制可能增加招标成本
C. 有限数量制得分按高到低排序
D. 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在审查标准上,二者有本质或重要区别
E.
F.
G.
H.
I.
J.
解析:解析: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在审查标准上,二者无本质或重要区别,都是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
A. 无须补偿经济损失,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B. 无须补偿经济损失,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C. 补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D. 补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解析:解析:如果约定的开工已届至但发包人应完成的开工配合义务尚未完成(如现场移交延误),由于监理人不能按时发出开工通知,则要顺延合同工期并赔偿承包人的相应损失。
A.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B. 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向承包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
C. 承包人对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
D.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最终支付款后结清单生效
解析:解析:关于A,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关于B,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关于C,承包人对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按合同争议处理。
A. 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
B.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
C. 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
D. 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解析:解析: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2)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A. 挑衅斗殴
B. 药物过敏
C. 在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
D. 酒后驾驶遭受意外伤害
解析:解析: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施工现场及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A. 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
B. 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C. 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
D. 设计人不承担周期延误
解析:解析: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A. 建设用地使用权
B. 股权
C. 注册商标专用权
D. 专利权
解析:解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可见,可以质押的客体包括动产和权利,而可以质押的权利具体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3)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4)应收账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A. 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
B. 现场查勘
C. 编制施工实施计划
D. 提出开工申请
解析:解析:四、发包人义务(一)提供施工场地1.施工现场;2.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3.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二)组织设计交底(三)约定开工时间五、承包人义务(一)现场查勘(二)编制施工实施计划(三)施工现场内的交通道路和临时工程(四)施工控制网(五)提出开工申请
A. 监理人不能按时发出开工通知
B. 发包方现场移交延误
C. 承包方开工准备未满足开工条件,监理人按时发出开工指令
D. 发包方未取得现场外道路通行权
解析:解析:(二)开工通知1.发出开工通知的条件当发包人的开工前期工作已完成且临近约定的开工日期时,应委托监理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问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如果约定的开工已届至但发包人应完成的开工配合义务尚未完成(如现场移交延误),由于监理人不能按时发出开工通知,则要顺延合同工期并赔偿承包人的相应损失。如果发包人开工前的配合工作已完成且约定的开工日期已届至,但承包人的开工准备还不满足开工条件,监理人仍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不予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