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图纸
B、整定值通知单
C、软件修改申请单
D、版本号
答案:ABCD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3.6。考点: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软件修改申请单、核对控制保护设备、测控设备主机或板卡型号、版本号及跳线设置等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
A、图纸
B、整定值通知单
C、软件修改申请单
D、版本号
答案:ABCD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3.6。考点: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软件修改申请单、核对控制保护设备、测控设备主机或板卡型号、版本号及跳线设置等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
A. 10
B. 20
C. 50
D. 80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7.3.2.1。考点:千斤顶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螺旋式千斤顶或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或齿条磨损量达到20%时,禁止使用。。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水轮机运行规程。出自章节:5运行技术要求
5.3进水口工作闸门(或主阀)和筒形阀
5.3.3。考点:进水口工作阀门(或主阀)只允许运行在全开或全关位置。。
A. 高频率、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低电压保护
B. 过激磁保护,失磁保护
C. 失步保护,阻抗保护
D. 振荡解列装置、发电机励磁系统(包括PSS)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出自章节:3.1.3.3。考点:200MW 及以上并网机组的高频率、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低电压保护,过激磁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阻抗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发电机励磁系统(包括PSS)等设备(保护)定值必须报有关调度部门备案。。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7.4.2。考点: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A. 从此通过
B. 注意通风
C. 有电危险
D. 高压危险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1.3。考点:SF6 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6.5.11。考点: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 10m 以外。。
A. 可以
B. 不应
C. 允许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1.1。考点:装有SF6设备配电装置和SF6气体实验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A. 填写
B. 擅自更改
C. 折叠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5.3.6.5。考点:操作中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维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或运维管理部门指定并经书面公布的人员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维人员告知当值调控人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A. 易燃物品
B. 乙炔气瓶
C. 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
D. 装有惰性气体的容器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出自章节:16.5.9。考点: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A. 第1类非计划停运:机组需立即停运或被迫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如启动失败)
B. 第2类非计划停运:机组虽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以内停运的状态
C. 第3类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延迟至6h以后,但需在72h以内停运的状态
D. 第4类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延迟至48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
E. 第5类非计划停运: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第2部分:燃煤机组。出自章节:2.2.2。考点:非计划停运:设备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对于机组,根据停运的紧迫程度分为以下5类:a)第1类非计划停运:机组需立即停运或被迫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如启动失败)。b)第2类非计划停运:机组虽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以内停运的状态。c)第3类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延迟至6h以后,但需在72h以内停运的状态。d)第4类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延迟至72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e)第7类非计划停运: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上述第a)-c)类非计划停运状态称为强迫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