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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50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4.55米,可以不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户外22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2.55米,据此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户外1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0.95米,据此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1.0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20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8,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1.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可不装设护网( )。
10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1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可不装设护网( )。
35kV户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10kV户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5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