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源公司两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种工作票中,( )根据现场情况,填写需补充交待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检修工作中应注意的周围或相关联的运行一次、二次带电设备、防感应电。
答案解析
解析:
工作许可人根据现场情况,填写需补充交待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检修工作中应注意的周围或相关联的运行一次、二次带电设备、防感应电,同一设备单元同时有一次和二次工作时的有关注意事项,以及防止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等;若从收票人收到工作票至工作许可期间,由于设备缺陷或运行方式临时变化,需变动个别安全隔离措施或扩大隔离范围的措施,例如:操作人隔离操作时发现隔离阀门漏水,需扩大隔离其他阀门,或隔离开关拉开后发现其操作机构就近操作电源开关无法隔离,需扩大隔离拉开上一级电源开关等,此时应先在“安全措施”对应的执行栏中填“不执行”,然后在本栏中注明原因和对应补充的安全隔离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如果运维负责人签收工作票时,即发现安全隔离措施填写错误或不全等,应马上予以指出并退回,不得在本栏中补充。。
相关知识点:
工作许可人填安全注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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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33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3.25米,据此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户外50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4.55米,可以不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户外22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2.55米,据此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户外10kV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0.95米,据此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
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1.0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20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8,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1.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可不装设护网( )。
10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1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可不装设护网( )。
35kV户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35kV户外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