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C、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作安全措施者
D、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答案:ABD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网新源公司两票管理办法。出自章节:附录D 一、(一)。考点:下列情况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4.发电(电动)机或高压电动机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高压试验;
6.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7.《安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C、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作安全措施者
D、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答案:ABD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网新源公司两票管理办法。出自章节:附录D 一、(一)。考点:下列情况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4.发电(电动)机或高压电动机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高压试验;
6.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7.《安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A. 动作工作票许可人
B. 检修工作票签发人
C.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D. 检修工作面协调人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5.7.11 a)。考点:动火的现场监护:
a) 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二级动火时各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可不到现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6.2.16。考点:在起吊部件过程中,禁止边吊边焊。只有在摘除钢丝绳后,方可进行焊接。。
A. 联轴器
B. 靠背轮
C. 齿轮
D. 以上均不对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7.2.1。考点: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联轴器(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3.2.1 c)。考点:c)水工建筑物上的吊点、吊钩,应设置承重载荷标志,禁止超载使用。。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8.2.5。考点:在封闭压力管道、蜗壳、尾水管人孔门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里面确无人员、物件后立即封闭。封人孔门应两人以上检查,先封压力管道人孔门、后封蜗壳、尾水管人孔门。封闭人孔门前,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清点过程中,人孔门应有专人值班且进行登记,禁止其他人员入内。。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2.7.13。考点:蒸馏易挥发和易燃液体所用的玻璃容器应完整无缺陷。蒸馏时禁止用火加热,应采用热水浴法或其他适当方法。采用热水浴法时,应防止水浸入加热的液体内。。
A. 名称
B. 位置
C. 编号
D. 实际状态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5.8.5 d)。考点:d) 监护人和操作人在接到发令人发布的操作指令后,带齐必要的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至现场后应认真核对被操作的设备和有关辅助设备的名称、编号及实际状态。监护人和操作人在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对重要项目(如开、停机等)记录操作时间。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结束。。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6.9.6 b)。考点:b)焊丝导向管应保持平直,不得变形和有油污。
。
A. 刚度
B. 温度
C. 湿度
D. 压力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9.2.4。考点:推力头加温时应有温度监视,现场应有防火措施,加温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5.5.3。考点: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