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医疗诊断
B、 案发现场找到的童某写的一封尚未邮寄出去的家信,通过对信上的笔迹鉴定,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童某
C、 在童某家中发现的作案计划
D、 被害人临死之前在地上写下的一组数字,通过数字查找到了童某的住址
答案:CD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分类] 题目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多种形式。而在该案中,作案计划属于书证,被害人临死之前写下的一组数字属于物证,因此CD选项正确。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医疗诊断属于医学鉴定证据,而案发现场找到的童某写的一封尚未邮寄出去的家信属于物证和笔迹鉴定证据。
A、 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医疗诊断
B、 案发现场找到的童某写的一封尚未邮寄出去的家信,通过对信上的笔迹鉴定,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童某
C、 在童某家中发现的作案计划
D、 被害人临死之前在地上写下的一组数字,通过数字查找到了童某的住址
答案:CD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分类] 题目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多种形式。而在该案中,作案计划属于书证,被害人临死之前写下的一组数字属于物证,因此CD选项正确。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医疗诊断属于医学鉴定证据,而案发现场找到的童某写的一封尚未邮寄出去的家信属于物证和笔迹鉴定证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 刑法-资助恐怖活动罪。 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资助恐怖活动罪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物资、场所、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物质技术或者其他资产,或者提供资金、物资、场所、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物质技术或者其他资产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本题中只提到了王某为某恐怖活动组织招募人员,并没有提到其提供了资金、物资等资助行为,因此王某不应以资助恐怖活动罪处罚,故选B。
A. 领导,监督
B. 领导,领导
C. 监督,监督
D. 监督,领导
解析:题目知识点[司法机关] 题目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全国的审判工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和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全国的检察工作,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和指导。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属于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属于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选项D "监督,领导" 正确。
A. 故意杀人罪
B. 非法拘禁罪
C. 绑架罪
D.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姜某等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因为他们采用欺骗手段将易某带离家中,并在未经合法程序同意的情况下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此外,由于姜某等人在拘禁过程中没有尽到必要的保护义务,造成易某死亡,可能还构成过失杀人罪。
A. 甲构成抢劫罪的未遂
B. 对甲使用暴力强行夺回自己所输10万元钱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
C. 乙构成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从一重处罚
D. 乙构成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甲使用暴力想夺回所输的10万元钱,但反被乙指使看场人员打成重伤,甲构成抢劫罪的未遂,对甲使用暴力强行夺回自己所输10万元钱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乙构成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应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
A. 刘某让李某代替自己参加奥数竞赛考试
B. 王某让朱某代替洪某参加某国企为招聘而组织的笔试
C. 梁某代替谢某参加英语托福考试
D. 贾某请任某代替自己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本题构成代替考试罪的情形为贾某请任某代替自己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代替考试罪是指:以违法的方法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参加考试,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A. 市工商局
B. 县公安局
C. 部属重点大学
D. 县人民法院
解析:题目知识点[机构印章]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印章管理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因此选项D正确。而其他选项不一定需要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本题答案为A,即王某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A. 为了确定死因,经甲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可以解剖该尸体
B. 解剖尸体时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C. 因尸体身份不明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D. 人民检察院要求复查的,应当派员参加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剖尸体是为了确定死因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之一,但是必须经过公安局局长批准,并且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如果死者家属无法通知,则应在笔录中注明。人民检察院要求复查的话,应当派员参加。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复查,但不必参加。
A. 甲在一工地附近开设茶馆,应3名工人的要求,播放了一场淫秽音像,被查获
B. 乙为了牟利,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淫秽表演
C. 丙为获取利益而加入乙的团队进行淫秽表演
D. 某夜总会老板丁明知乙组织淫秽表演而为其提供场地
解析:题目知识点[治安管理处罚法] 题目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播放、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淫秽表演,以及在公共场所实施其他类似行为,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选项A、B、C、D均涉及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 可以对朱某先行拘留再予以逮捕
B. 齐某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应当对其罚款
C. 依法追究齐某的刑事责任
D. 可以对朱某予以监视居住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题目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应当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决定,收回保证金,并对其罚款。因此,选项B错误。朱某可以先行拘留再予以逮捕,可以对其予以监视居住,齐某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