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 乙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C、 丙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主要扶养人
D、 丁正在怀孕
答案:C
解析:题目知识点[逮捕与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但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主要扶养人不得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因此,选项C符合这一情况,不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A、 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 乙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C、 丙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主要扶养人
D、 丁正在怀孕
答案:C
解析:题目知识点[逮捕与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但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主要扶养人不得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因此,选项C符合这一情况,不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A. 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 对甲应当撤销缓刑
C. 甲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乙构成强奸罪
D. 甲的行为构成累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选项A正确,因为甲男教唆乙男与痴呆女子发生性关系,甲男在一旁观看取乐,但并未亲自实施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选项B正确,因为甲男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应当撤销其缓刑;选项C不正确,因为甲男并未亲自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侮辱罪或强制猥亵罪,而乙男的行为也不构成强奸罪;选项D不正确,因为甲男并未实施两次犯罪,不构成累犯。
A. 甲县公安局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以内侦查完毕
B. 退回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C. 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即使改变管辖前退回补充侦查了1次,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仍为2次
D. 甲县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甲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改变管辖前退回补充侦查了1次,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仍为2次,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均为正确陈述,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侦查完毕,退回补充侦查次数以2次为限,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A. 讯问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单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
B.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C.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D. 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侦查人员单独进行。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甲县和丙县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在刑法中,犯罪行为的违法地点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依据犯罪发生的地点不同,对案件管辖的机关也不同。根据题目所述,犯罪行为发生在甲县,应由甲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答案为A。
A. 市工商局
B. 县公安局
C. 部属重点大学
D. 县人民法院
解析:题目知识点[机构印章]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印章管理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因此选项D正确。而其他选项不一定需要刻有国徽图案的印章。
A. 因检查夏某的身体涉及隐私,见证人可不在场
B. 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夏某的指纹和血液,如果夏某拒绝采集,可以强制采集
C. 对夏某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如果没有超出刑事拘留期限,应当计入拘留期限
D. 进行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涉嫌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和精神病鉴定,涉及到的程序和规定如下:A选项正确,见证人可不在场;B选项正确,可以采集指纹和血液,但必须先经过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夏某拒绝采集,不能强制采集;C选项正确,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应当计入拘留期限;D选项正确,鉴定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B错误,答案为ACD。
A. 国家主席提名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中共中央总书记
D. 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解析:题目知识点:中国政治制度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认。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此题考查了中国政治制度方面的知识。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析:题目知识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因此答案为C。
A. 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从轻处罚
B. 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D.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根据刑法规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定罪处罚,但如果未危害公共安全则从轻处罚;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构成盗窃罪,如果价值不大但危害公共安全则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如果同时构成两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项BCD均符合刑法规定。
A. 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判处拘役
B. 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C. 犯罪嫌疑人田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D. 犯罪嫌疑人吕某正在怀孕,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解析:题目知识点[取保候审] 题目解析[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即取保后不会继续犯罪或逃避诉讼,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 没有取保候审后继续犯罪的可能;② 可以保证到案受审;③ 具有有效担保。选项A、B、C、D都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