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代号索引表格当中分部工程代号10,子分部工程代号04。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代号索引表格当中分部工程代号10,子分部工程代号04。
A. 设计室外地坪
B. 天然室外地坪
C. 首层室内地坪
D. 地下室顶板
解析:解析:基础埋置深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基础底面的垂直距离。设计室外地坪是指按设计要求工程竣工后室外场地经回填垫起或下挖降低后的地坪。
A.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B. 职工非因工负伤,伤愈出院
C. 女职工在孕期间
D.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E.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A. 式样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B. 标明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C. 标明文件的总页数
D. 标明各类文件页数
E. 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首页
解析: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答案:ABCD 解析:根据题目,我们需要选择卷内备考表的编制规定。根据选项,式样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A),这是备考表的编制规定之一。标明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B)也是备考表的编制要求之一,用于说明立卷单位对案卷内容的解释。标明文件的总页数(C)是备考表中应包含的信息,用于统计文件的总页数。标明各类文件页数(D)是备考表中应包含的信息,用于记录各类文件的页数。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首页(E)不是备考表的编制规定之一。根据上述分析,答案选择ABCD。
A. 系统制式
B. 附加装置
C. 散热材料
D. 保温材料
E. 调试
解析:采暖节能工程包括( )分项。答案: ACDE 解析:题目中的"采暖节能工程"指的是与采暖系统相关的节能工程项目。选项A表示系统制式,即采暖系统的设计和选择,可以通过优化系统来提高能效。选项C表示散热材料,这是用于保温和提高散热效率的材料,可以减少能量损失。选项D表示保温材料,用于减少热量传输和能量损失。选项E表示调试,即在工程完成后对系统进行调试和调整,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节能。因此,选项ACDE都与采暖节能工程相关,所以是正确答案。
A. 甲建筑材料公司与王某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B. 王某的工作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王某的试用期是成立的
D. 试用期是不成立的,6个月应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9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为了突出钢筋,构件外轮廓线用细实线表示,而主筋用粗实线表示,箍筋用中实线表示,钢筋的截面用小黑圆点涂黑表示。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解析:《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答案选择B,错误。《劳动合同法》的确是为了上述目的而制定的,因此答案应该是正确的,而不是错误的。
A. 13
B. 1/2
C. 2/3
D. 3/4
解析:解析:隧道横截面的构成,可分为未开挖和开挖后两种形式。未开挖的截面称为“开挖孔洞”:开挖孔洞约中部1/3的部分,称为“洞身”。
A. 0.5%~1%
B. 1%~2%
C. 2%~3%
D. 3%~5%
解析:解析:为了迅速排除地面雨水,散水应有一定的向外坡度,一般为3%~5%
A. 原稿
B. 讨论稿
C. 征求意见稿
D. 草案
解析:解析:草稿。是公文的原始文稿,包括讨论稿、送审稿、征求意见稿、草案等多种形式,均供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审核使用,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