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整理导入 AI智能整理导入
×
首页 题库中心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复习题 题目详情
CA28E8856A200001D04515DB800015E1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复习题
298
多选题

11.订立品名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

A
 合同标的的合法性及不可争议性
B
 商品名称必须明确、具体
C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D
 商品名称尽可能使用国际通行的称谓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解析:列入海关《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不能进行贸易,否则,不仅合同属于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还要追究买卖双方的法律责任。《公约》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或要求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卖方的义务应依照《公约》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商品名称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已有正式名称的,就应当按照该文件中的统一名称办理。这样,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为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准备了条件,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纠纷。知识点:CISG有关商品品名的概念、以及商品品名的适用。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复习题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试题通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试题通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试题通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试题通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试题通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试题通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试题通
使用APP登录
试题通
使用微信登录
xiaochengxu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xiaocheng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