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
A.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B
B.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C
C.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D
D.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E
E.未取得或以欺诈手段骗取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勘察、设计单位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2.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因此,选项 **C** 和 **D** 符合题意。
**干扰项分析:**
* **选项 A、B、E**:涉及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允许他人挂靠、无资质或骗取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这些行为主要违反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建筑法》中关于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的规定。
* 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对超越资质、借用名义(挂靠)、无资质承揽工程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但其对应的罚则条款与题干中引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不同。题干明确限定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故应严格对应安监条例中的具体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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