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检测确认登销记及整治(碾压除锈、钢轨打磨)时,必须执行每处“( )、一控制”的原则。
“按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要求办理行车”的列车,办理接发列车作业时,执行下列规定:( )。
确认分路不良区段空闲是指确认分路不良区段无机车车辆占用,可通过( )方式确认。
因( )等情况,电务人员接到通知后应会同车站值班员(驼峰、调车场等不办理接发列车的处所为站段规定人员)共同确认分路不良标识是否完整,发现分路不良标识丢失时,应按规定设置。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应设置分路不良标识,( )除外,分路不良标识由电务部门在登记完毕后立即设置。
车站值班员发现控制台遗留光带时,遇( )时,不再通知电务、工务人员检查处理。
( )时,必须使用“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由把关人员填划以督促车站值班员按程序作业。
调度集中区段,施工(维修)作业结束后,车站(线路所)转为原控制模式、操作方式前,车站值班员应确认已实施的( )是否已恢复正常状态,控制模式及操作方式转换后,列车调度员应及时确认车站信号设备状态。
因固定行车设备发生故障,必须上道( )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本线封锁、邻线进站信号机与反向进站信号机之间对应里程限速160km/h(邻线线路允许速度不超过 160km/h 时除外),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
“临客开行日计划表”应包括( )、日期、出发方向、到达、出发(通过)和备注栏,高速铁路区段车站使用的“临客开行日计划表”还应增加股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