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
试用期
B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C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D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等。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想象你是一名应聘者,通过面试后被录用,公司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必须包括试用期,这是为了让双方在一段时间内相互了解,确认是否适合继续合作。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以确保双方对工作要求和工作地点有清晰的认识。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签署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虽然在公司中地位重要,但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