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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国网(安监/4)984-2019),各级专业管理部门是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公司各级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公司各级单位实行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是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根据《国网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9〕720号),公司各级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总体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国网(安监/4)984-2019),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和经费。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和以责论处的奖惩制度。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下属二级机构的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后,均不得再提出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