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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闽电安监〔2023〕3号 ),统筹“人、财、物”要素匹配,持续强化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财务预算、物资采购、外联宣传、法律合规、党建工会、行政后勤等保障队伍的安全履责意识。
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闽电安监〔2023〕3号 ),强化交通安全,稳步推进老旧车辆更新,加强车辆维保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健康;加强车辆运行监控,有效遏制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驾驶行为。
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闽电安监〔2023〕3号 ),精益设备运维,常态开展设备风险评估,差异化落实运检措施。持续开展配网“六个提升” 行动。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发生事故(事件)后,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根据事故(事件)等级成立相应的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即时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根据《国网福建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闽电人资规〔2021〕8号),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发生七级事件,按以下规定处罚:1.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2. 对同等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3. 对事件责任者所在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上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涉及驾驶安全、违章冒险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破坏生产安全设备和篡改数据、高空坠物、提供虚假安全环保证明等生产安全突出问题的条款作出修改和完善,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有法可依,推进“依法治安”。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事故整改评估按照“实事求是、系统评估、注重实效”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书(或事故报告),核查评估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