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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收发月报、列车长领用票据月报、有价表格收发月报、票据请领单、调拨单、缴销单、销毁单、清查单,保管期限( )。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客货票据账保管期限( )。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已使过用的计算机票碳带保管期限( )。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使用窗口应设立并使用客货票据进款交接班登记簿( ),交接班时注明交接票据(包括未使用与已使用票据)的种类、起号、止号、数量等。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库主体单位(站段、客运营业站、货运经营部)必须将票据库的检查纳入本单位安全检查范围,每月检查不少于( ),并有详细录,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确保票据安全。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 账簿记录发生差错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得重新抄写,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 ),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清晰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更正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计算机票应于收到票据后( )内全部验收完毕。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新增营业站或增开旅客列车,以客货部门预计的发送量测算,按不超过( )个月的使用量请领票据。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印制有“票样”字样的票据,应在票面居中位臵印制不小于票面的( )的空心体“票样”字样,字体颜色应与票面颜色有明显区别。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 印制企业根据路局收入部门审核后的客货票据请领单组织印制和寄送,并将包裹票号码等寄送信息及时通知票据请领单位;营业站段应在行包车站通知领取后( )内签回请领单甲、丙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