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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代用票旅客联一经剪断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得按作废处理。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以一个制票窗口(制票机、补票机)为一个使用单元,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票种请领和使用,不得使用其它票据代替;不得由一个窗口集中办理请领,然后分窗口发放使用。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各售票窗口、补票处、客货制票点,代售(办)点等处所,停止办理业务时,必须将票据从制票机中取下存入保险箱。夜晚无人值守的,可加锁制票机锁闭保管。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对不适用票据或因关闭营业窗口或注销代售代办点而停止使用的票据,应及时办理交接及入库手续。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调拨单是不同站段之间、站段内各售票窗口或营业处所之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相互调拨时填制的单据。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领发单领票人签收栏由经办人员签名,可以盖章代替。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对未使用的票据必须存入保险柜,出退乘务及住宿公寓时严格执行两人同行制度,并将票据存入保险箱,确保票据安全。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客运段列车班组一趟乘务携带票据不得超过一趟乘务使用量的 3 倍,遇节假日和客流高峰时段可酌情掌握携带票据量 。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因票据库或票据柜安全设施不良,或保管不当等造成的票据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更换票管人员时移交不清的,接收人可以拒绝接收,单位领导不得强行要求接替;未交清前,移交人不得离职;交接后发生的票据短少等差错由接收人员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