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丁某有精神病,丁之妻郭某系丁某监护人。一日, 二人到丁某父母家吃饭时,丁某和其父母争吵,拿起 菜刀欲将其父母砍死(实际未死),郭某未制止,未呼 救也未报警,而是关了门走了,丁某父母因流血休克 而亡,郭某事后还洗了丁某的血衣。事后证明,丁某 当时精神病发作没有责任能力。关于郭某,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A
A.妻子郭某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应数罪并罚
B
B.妻子郭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
C.如果认为丁某父母即使及时送医仍会死亡, 也不应认为死亡结果与妻子郭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无因果关系
D
D.妻子郭某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