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是指用于国际收支中资本输出和输入产生的资金往来而开立的外汇账户。
外汇账户是指单位客户用于收付出口收汇款(包括出口项下境外收汇和符合规定的境内收汇,含预收货款)的账户,有关国际收支申报等管理要求,与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相同。
单位客户要求本行将经常项目外汇资金划转至本行其它营业机构或其它银行的,划转时应在备注栏注明转出账户性质和转出资金用途。
驻华使领馆需事先在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后,凭外交部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可到本行各机构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变更和关闭。
单位客户外汇账户资料实行一户一袋管理,按客户编号顺序排列。单位客户提交的各类申请书及本办法规定的资料,均属账户档案的必备资料,开户银行无法留存的存款人原始资料如营业执照等,应留存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留存)。经办人员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相符”,并与复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章。
开立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其他须外汇局核准开立的账户,机构营业部除按本办法审核和留存相关材料外,还须凭外汇局(银行)业务登记凭证或外汇业务核准件办理,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查询、核对核准件内容,留存银行留存联。
单位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本行申请开通银企电子对账服务,未申请开通银企电子对账服务的单位客户,默认采用电子对账方式。
电子对账方式是指单位客户根据对账需要,向本行申请开通银企电子对账服务,本行通过本行银企电子对账渠道向客户发送电子对账单,由客户核对后通过该电子对账渠道向本行反馈电子对账结果的对账方式。
对于前一对账周期未能实现有效对账的账户,在下一个对账周期必须实现有效对账,即保证对公账户每半年至少有效对账一次。
对于连续两个对账周期未提交对账回执或对账不符的客户,必须采取必要的账户控制措施,按本行业务运作权限审批后将账户状态设置为“借贷均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