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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总局安排,启动“回眸税收这十年献礼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建立完善“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积极探索.
为进一步减轻缴费人办理业务负担,提升办事效率,我局分步推出社保缴费线上“一键登录”,线下缴费“一窗通办”“一号通办”等便捷缴费模式,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让缴费人知流程、感便利。
要通过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好解读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税务总局确定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是“税收优惠促发展惠民利民向未来”。
对于满足“首违不罚”适用要件的情况,要确保“应享尽享”,杜绝“不应罚而罚”情况发生;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做到“应罚必罚”。
市局各部门、各基层局应当继续强化依法适用“首违不罚”,坚持“从严处理”的工作原则,既体现执法温度,又彰显执法刚度。
税务违法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税费损失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不能认定为“危害后果轻微”。
2022年1月1日后,当事人首次发生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2022年首次发生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完善优化“智能问办+税费服务流转体系”
服务模式,积极拓展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