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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税务总局要牵头组织实施,积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贯彻落实。
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减轻基层负担,促进执法方式持续优化、征管效能持续提升。
强化征管改革人才保障,强化正向激励机制,通过推荐优秀干部到更高平台锻炼、“推优推先”优先考虑等形式,激发干事创业、推进改革的活力,为《意见》落实夯实人才基础。
深化拓展精诚共治格局。以构建“规范+多元”的共治机制为主线,健全税费共治保障制度机制,推动电子发票社会化协同,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
2022年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协同推进金税四期建设,稳步推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全面推进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建设和应用。
2023年,税务总局将推动修订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坚持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管理方向,优化分类分级管理职责,完善分类分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四个有人管”机制。
打造“合力克难题”系列改革推进品牌,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强化改革任务落实,推动取得第一批阶段性成果,搭建起智慧税务的“四梁八柱”。
税务总局《意见》落实办调整工作组,增设精确执法指导组、精细服务指导组、精诚共治指导组、精准监管指导组。
对于政策文件执行口径、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等问题,按照税务系统现有工作机制处理,应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直联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