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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把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发展规律和趋势,增强应用数字技术优化税收治理的本领,引领推动技术、业务、组织“三大变革”,牢牢掌握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主动权。
2022年是《意见》落实开局后承上启下的重要年份,是深化征管改革阶梯式递进、实现“质变”之前的“量变”重要积累期。
各级《意见》落实办要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持续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意见》提出,坚持依法治税,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在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方面应当持续加强部门协作、持续加强社会协同、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持续强化国际税收合作、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依法加强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等管理,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
探索实施税费政策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形成“政策制定—政策解读—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反馈建议—清理修改”的闭环长效机制。
在实现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行为全过程记录和数字化智能归集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对税务执法等实施自动化考评,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
聚焦数据赋能,建设智慧税务,实现从信息化到数字化再到智慧化是税收征管的大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