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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电气化区段未采取安全措施攀爬车顶,或违反规定用水冲洗设备设施I类安全红线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关键行车岗位和相关作业人员当班饮酒属于Ⅱ类安全红线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高铁、旅客列车或重点场所火灾,或者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动用明火是指客运车站、动车组列车、旅客列车、宾馆、行车公寓、危险品仓库、燃油库、工程宿营车等消防重点场所发生火灾,以及易燃易爆禁止明火场所作业人员违章抽烟或擅自动用明火等,可能造成严重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危及安全的行为。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相关管理人员或作业指挥人在明知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继续作业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违反规定,违章指挥或强行命令作业,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并造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上述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分别进行处理。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内部待岗 3 个月,由段进行培训,对考试不合格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不得从事原岗位或其他涉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运输生产关键岗位。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触碰Ⅰ类安全红线者,应给予开除路籍,留用察看。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安全红线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和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特别是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行为,是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行为界限。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88 号规定,司机在接到紧急呼叫时要立即停车,同时应答呼叫者“××次司机收到”,停车后呼叫者告知司机停车事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87 号规定,紧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呼叫者通知司机紧急事件处置完毕,司机报告列车长(随车机械师),按规定程序开车。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