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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达到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票据,若就近无销毁条件的,可自行选择销毁地点,运送至销毁场所后销毁。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达到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票据,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就近销毁,由集团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监销。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已使用票据,使用专用票据袋包装和施封,填制《信件交接证》按《客运列车运送铁路文件办法》之规定办理。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违反《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印制及供应管理办法》有关保密、安全规定的,每发生一项,视情节给予 1 千元至 2 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罚款。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营业站段应在每年 12 月份提报次年客货运输票据印制计划,集团公司收入部门根据当年全局各类票据的实际用量,以及次年预计客货发送量,审核汇总并于每年 1 月份编制年票据需求订印计划。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如果请领数量大于票据管理系统建议的最大请领数量则需要在记事栏中注明原因。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旅客列车看车人员在车内吸烟、留宿或使用明火照明。属于Ⅱ类安全红线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漏检漏查旅客携带禁限物品进站上车并构成较大及以上事件属于Ⅱ类安全红线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坐卧线路、钻车底或以车代步。属于I类安全红线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行车文电、数据,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属于Ⅱ类安全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