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8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
182.人民法院审理任何行政案件,均不适用调解。( )
18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
180.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对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章之下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附带审查。( )
179.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 )
178.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被告可以免除相应的举证责任。( )
177.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
176.被告对于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义务,应当提供作出该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法院可以迳行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
175.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
174.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