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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为了更好地开展服务, 应对代表本县不同生产水平的田地进行调查,以弥补单点观测资料的不足(如为产量预报需要已进行多点观测的作物,可根据内容要求, 抄录其不同产量水平的资料,不再做生育状况观测调查)。调查的作物应与观测地段的作物相同。各站的观测调查项目可由()确定。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稻类、麦类、谷子每茎正常子粒≥()粒为有效茎;玉米、高粱每株正常子粒≥()粒为有效株,抽穗期有效茎数的测定以已抽穗和孕穗的为准。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植株选择中,个别植株因折断或死亡时,应补选。 测点中有()株或()株以上失去代表性时,则该测点植株应全部另选,并在备注栏注明。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冬小麦冬季不停止生长的地区,越冬开始期测定项目在()月10日前3天内进行。返青期不进行测定。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玉米发育期标准,成熟期:()以上植株外层苞叶变黄,花丝干枯,子粒硬化,呈现该品种固有的颜色。不易被指甲切开。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越冬开始期:植株基本停止生长,分蘖不再增加或增长缓慢(可以第一次()日平均气温降到()℃的最后一天为准)。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分蘖期达到普遍期后,进行分蘖动态观测,每()天加测一次密度,确定分蘖盛期(观测增长数最多的一次)和有效分蘖终止期(单位面积总茎数达到预计成穗数),达到有效分蘖终止期即停止分蘖动态观测,测定结果记入密度测定页。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固定观测植株如失去代表性, 应在测点内重新固定植株观测,当测点内观测植株有()株或以上失去代表性时,应另选测点。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冬小麦冬季停止生长的地区, 越冬开始期后到春季()之前这段时间,每月末巡视一次,以后恢复隔日观测。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中指出,作物大田生育状况调查地点,要选择能反映全()观测作物生长状况和产量水平的不同类型的田块,也可与农业部门苗情调查点相结合。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的调查应在能反映不同受灾程度的田块上进行,不限于观测的作物种类和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