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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一个降水采样日内,有数次降水过程,应使用不同一个降水采样容器进行多次采样,合并为一份降水样品。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一个降水采样日内,只有一次连续降水过程,采样一次,采集多份降水样品。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pH计和电导率仪应定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予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降水的pH值常年低于7.00的测站,选择配制酸性和中性标准缓冲溶液。降水的pH值常年髙于7.00的测站,选择配制碱性和中性标准缓冲溶液。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计量器皿和聚乙烯器皿应自然晾干或烘干。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带有磨口的玻璃器皿(如容量瓶等),可以用试管刷等硬物擦洗,只能用自来水冲洗或用纯水涤荡。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常用的器具可以挪作它用。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酸雨观测所使用纯水的电导率应大于等于10μS/cm。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酸雨观测实验室应具备稳定的220V交流电源。
《酸雨观测规范》(GB/T 19117—2017)中指出,采样容器外保护桶应能稳妥固定采样桶,其与采样桶之间应保留通风间隙,作用是减少太阳辐射对 采样桶的加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