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86.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该判断题的答案为B:错误。
理由如下: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非特殊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在生产、作业中”从事相关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承包人、临时雇员等。只要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并导致严重后果,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本罪。法律并未限定其必须具有特定身份、职务或法定职责。
需要区分的是: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部分责任事故类犯罪中明确规定的特殊主体要求;
- 但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第1款)的主体并无此类身份限制,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例表明一线操作工人、无管理职权的从业人员因违章作业致事故发生,亦可构成本罪。
因此,题干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表述为“特殊主体”,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错误理解,故判断为错误。
核心知识点:
1. 犯罪主体类型分为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特殊主体则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身份、职务或法定职责(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司高管、医务人员等)。
2.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第1款)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等才以特殊主体为要件。
3. 司法解释佐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一条明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该表述涵盖广泛,强调行为与岗位职责关联性,而非以特定身份为前提,进一步印证其一般主体属性。
题目纠错
相关题目
单选题
86.在滑坡体上开挖路堑和修筑抗滑支挡结构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85.关于消解石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84.关于高陡边坡处施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83.边坡开挖中如遇到地下水涌出,应( )。
单选题
82.关于公路施工弃方作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81.关于爆破作业安全要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单选题
80.爆破施工出现盲炮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单选题
79.关于爆破作业安全要求,错误的说法是( )。
单选题
78.关于起重船作业安全要求,错误的说法是( )。
单选题
77.水泥路面切缝机锯缝时,错误的做法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