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案:(一)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刑事法律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能够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能适用,就没有溯及力。(二)刑法溯及力的四种制度:(1)从旧原则,即按照行为时的旧法处理,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2)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3)从新原则,即按照新法处理,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4)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答案:答案:(一)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刑事法律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能够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能适用,就没有溯及力。(二)刑法溯及力的四种制度:(1)从旧原则,即按照行为时的旧法处理,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2)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3)从新原则,即按照新法处理,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4)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