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贵,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47号)》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负责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和市管企业安全总监的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县管企业和其他企业安全总监的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三级。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总监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规定,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可能收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不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签订免除或者减轻其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