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郑某系某公安派出所民警,受指派办理一起强奸案,对汪某进行传唤后,明知汪某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汪某父母宴请及3000元财物后,放弃了对汪某的抓捕,亦未向派出所领导汇报,致使汪某1年多不能归案。郑某的行为构成( )。
A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
包庇罪
C
徇私枉法罪
D
玩忽职守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题目解析:郑某作为一名民警,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中,放弃了对汪某的抓捕,同时接受汪某父母的宴请和财物,未向派出所领导汇报,致使汪某1年多不能归案。这种行为违反了民警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郑某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徇私枉法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不履行职责,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本案中,郑某明知汪某是犯罪嫌疑人,却因为个人私利放弃对其的抓捕,并接受汪某父母的宴请和财物,严重违反了其职责和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正确答案为C,即徇私枉法罪。
相关知识点:
民警犯罪行为,罪名细分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