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优位原则
B、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C
解析:解析: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A、 法律优位原则
B、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C
解析:解析: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A.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B.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C. 个人出租唯一住房
D.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解析:解析:选项C,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征增值税。
A. 烟草公司应在12月10日前申报缴纳烟叶税
B. 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11月10日
C. 烟草公司11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烟叶税17.6万元
D. 烟草公司应向甲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解析:解析:选项AB:按照《烟叶税法》的规定,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该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烟叶的当天(11月9日),那么应于12月15日前(含当天)申报缴纳烟叶税。选项D: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乙县)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C: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其应纳烟叶税=80×(1+10%)×20%=17.6(万元)。
A.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偿还债务的,应当照章缴纳消费税
B. 随啤酒销售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都应该征收消费税
C.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到岸的当天
D.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解析:解析:啤酒属于从量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所以选项B不正确;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所以选项C不正确;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所以选项D不正确。
A. 存栏待售的牲畜可以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B. 产畜可以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C.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D.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4年
解析:解析:选项A:存栏待售的牲畜,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不可以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选项D: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
A. 税务咨询
B. 纳税审查
C. 税收策划
D. 税务顾问
解析:解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业务内容包括:①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③专业税务顾问;④税收策划;③涉税鉴证;⑥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
A. 54.36
B. 59.25
C. 67.12
D. 60
解析:解析: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
A. 选择享受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的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
B.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C.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D.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解析:解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上述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外籍个人津贴主要是指: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A. 12000
B. 24000
C. 30000
D. 78000
解析:解析: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林某2020年可以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000×12=12000(元)。
A. 180
B. 233.66
C. 300
D. 360
解析:解析:扣除项目金额=50+200+40+9.41+(50+200)×20%=349.41(万元)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1000-50)÷(1+9%)×9%=921.56(万元)土地增值额=921.56-349.41=572.15(万元)增值率=572.15÷349.41×100%=163.75%应纳土地增值税=572.15×50%-349.41×15%=233.66(万元)
A. 50
B. 45
C. 36
D. 40
解析:解析:税务机关可以调整的A公司的进货价格为:45×(1-20%)=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