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别提款权本身具有价值
B、 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由5种货币组成
C、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货币
D、 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标志着人民币完全实现了可自由兑换
答案:AB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特别提款权。选项C错误,特别提款权本身不是货币。选项D错误,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还存在限制。
A、 特别提款权本身具有价值
B、 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由5种货币组成
C、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货币
D、 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标志着人民币完全实现了可自由兑换
答案:AB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特别提款权。选项C错误,特别提款权本身不是货币。选项D错误,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还存在限制。
A. 境外发债
B. 境外借款
C.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
D. 国际融资租赁
解析:解析: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潜在外汇偿还义务,是一种或有外债,也纳入外债管理。选项ABCD均正确。
A.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解析:营业员对价格标签的误解属于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所以应该归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A.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 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
D.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1)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2)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对承租人而言,只有转让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A. 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
B.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C.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 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均可提出上诉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因此选项A错误;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因此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因此选项C错误。
A. 海域
B. 房屋
C. 林木
D. 船舶
解析:解析:选项A、B、C错误,海域与土地、房屋、林木并列规定为4项重要不动产。
A. 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
B. 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直接向丁公司追偿250万元
C. 丙公司无权主张乙银行必须先向甲公司要求偿还
D. 丙公司主张只承担250万元的保证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所以,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甲公司追偿;向甲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相应份额。(2)选项CD: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无力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A. 工厂的半成品
B. 正在建造的船舶
C.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D. 土地所有权
解析:解析:选项D:土地“所有权”不得用于抵押。
A. 2018年07月01日
B. 2019年06月01日
C. 2020年06月01日
D. 2020年07月01日
解析:解析: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A. 丁某
B. 乙公司
C. 甲公司
D. 丙银行
解析:解析:(1)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因此,甲公司对其后手(丁某)的被背书人(张某)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张某不得向甲公司追索。(2)付款人只有承兑后才成为票据债务人,本题中,丙银行没有承兑,故不用承担票据责任。综上,选项AB正确。
A. 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 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 王某的行为为越权代理,合同无效
D. 王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解析:解析:本题中甲厂未将有关王某的事情及时通知乙厂,乙厂为善意相对人,形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