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B、 补贴金额为微量补则
C、 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
D、 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
答案:ABCD
解析:解析:终止情形: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③补贴金额为微量补贴;④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⑤通过与有关国家(地区)政府磋商达成协议,不需要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⑥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的。
A、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B、 补贴金额为微量补则
C、 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
D、 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
答案:ABCD
解析:解析:终止情形: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③补贴金额为微量补贴;④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⑤通过与有关国家(地区)政府磋商达成协议,不需要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⑥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的。
A. 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
C. 丙善意取得该潜水设备所有权
D. 丙不能善意取得该潜水设备所有权
解析:解析:(1)选项AB正确: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2)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如下构成要件:①受让人主观上为善意;②以合理的价格受让;③完成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登记。本题中,受让人没有支付合理价款,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A. 抚恤金请求权
B. 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C. 劳动报酬请求权
D.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解析: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A. 外币现钞仅指持有的纸币
B. 外汇管理又称外汇管制,是指一国为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
C. 外汇管制的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稳定汇率,限制资本外流,防止外汇投机,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
D. 特别提款权可以作为国际储备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和铸币。
A.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
B. 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
C. 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
D. 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解析:解析:以上选项均不属于刑法上的内幕交易行为。
A. 保管合同
B. 建设工程合同
C. 行纪合同
D. 承揽合同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建筑物是不动产,不能留置。
A. 签订新的买卖合同
B. 清偿所欠的债务
C. 以公司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
D. 收回委托其他公司保管的设备
解析:解析:清算期间,公司不再从事新的经营活动。
A. 企业国有资产即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财产
B. 国有资产按照用途和性质划分,可分为生产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
C. 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各地人民政府
D.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解析:解析:选项A:企业国有资产与企业法人财产不同。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所享有的权益,而不是指国家出资企业的各项具体财产。选项B:国有资产按照用途和性质划分,可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选项C: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选项D: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A. 张二从继承开始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 张二只有办理房屋登记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 张二从父亲立下遗嘱时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D. 张二的继承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解析:解析: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三类:(1)基于事实行为。(2)基于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3)基于公法行为。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A.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效力待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可撤销民法律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选项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D: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A. 甲公司董事杨某
B.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 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 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解析:解析: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投资者属于一致行动人。选项B同学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