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我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适用《外商投资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
C、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可以参照《外商投资法》
D、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不适用《外商投资法》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D错误。
A、 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我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适用《外商投资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
C、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可以参照《外商投资法》
D、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不适用《外商投资法》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D错误。
A. 垄断协议案件
B.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C.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D. 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
解析:解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个别授权),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
A. 王某,7周岁,小学生,已参与拍摄电视剧两部,获酬3000元
B. 李某,18周岁,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由父母负担
C. 刘某,16周岁,网店店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
D. 张某,20周岁,待业人员,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解析:解析:(1)选项A: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BC: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选项D: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 检查公司财务
C. 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D. 监督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四个选项都是监事会的职权。
A. 拍卖公告
B. 招标公告
C. 招股说明书
D. 寄送的价目表
解析: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A.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的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B.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C. 出卖人在货物未到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
D. 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
解析:解析:选项D: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A. 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 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 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 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A. 该法律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B. 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 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 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解析:解析:“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为授权性规范,也是任意性规范。
A. 某政府采购人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
B. 某城市三十天没有下雨,甲新买的雨伞一直未用上
C. 某国家机关修改了管理制度
D. 某公司委托运输的货物被泥石流冲毁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选项B不为法律规范所规定,不能引起任何法律后果。
A. 因承租人和出卖人同为甲公司,人民法院应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关系
B. 因乙公司未取得行政许可,人民法院应认定该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C. 因该生产设备已毁损,乙公司要求甲公司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若甲公司被申请破产,该套生产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
解析:解析:(1)选项A: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2)选项BC: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行政许可、风险承担等问题上采取如下处理规则:①如果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得以此为理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选项D: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见第8章)
A. 债权人
B. 债务人
C. 债务人职工
D. 其他利害关系人
解析:解析:债权表、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申报材料在破产期间由管理人保管,债权人(选项A)、债务人(选项B)、债务人职工(选项C)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选项D)有权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