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B、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
C、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
D、未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ABC
解析:解析: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例外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A、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B、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
C、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
D、未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ABC
解析:解析: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例外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A. 因垄断行为受损的消费者,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B.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查处为前提
C.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
D.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经人民法院同意或指定的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视为鉴定意见
解析:解析:在我国,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因此选项B错误。
A.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无效
B.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 背书人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D.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的转让背书无效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背书。选项A错误,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项B错误,背书附条件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选项D错误,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A.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B. 补贴金额为微量补则
C. 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
D. 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
解析:解析:终止情形: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③补贴金额为微量补贴;④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⑤通过与有关国家(地区)政府磋商达成协议,不需要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⑥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的。
A. 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 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 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 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只能对“出票人”进行追索,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收款人丙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索。因此,选项BD正确。
A. 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B. 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的1.5倍
C.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D. 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解析: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2)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权1年利息的1.5倍;(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A.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B.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C.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D.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解析:解析:(1)选项A:2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2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由(2)选项B:所有公司的监事会都应当有职工代表;(3)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A. 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 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 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 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应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三名股东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且丙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A. 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C.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D. 国有独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
解析:解析:(1)选项AB:属于国家出资企业,应当纳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范围。(2)选项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本身应当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无须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3)选项D: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视为其子企业进行产权登记。
A. 公司上一年度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B. 公司的副总经理在控股股东中担任监事
C. 公司的总经理在控股股东中担任副总经理
D. 公司的副总经理上一年度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解析:解析:(1)选项A: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2)选项BC: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选项D: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A. 王某已取得该股权的所有权
B.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C. 张某、刘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D. 李某有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解析: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善意取得规则处理。这就是说,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本题中,王某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该股权,李某、张某、刘某均无权要求返还该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