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A公司进行重整
B、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与债权人和解
D、A公司的出资人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与债权人和解
答案:D
解析:解析:(1)选项AB: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其他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选项CD: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提出和解申请。
A、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A公司进行重整
B、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与债权人和解
D、A公司的出资人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与债权人和解
答案:D
解析:解析:(1)选项AB: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其他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选项CD: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提出和解申请。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 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到乙家保管
D. 甲鱼塘的鱼跳进乙鱼塘
解析: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选项A中甲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并未在当事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2)选项B中甲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也未在当时人间成立合同关系;(3)选项C中,甲乙之间成立保管合同法律关系;(4)选项D中甲、乙之间产生不当得利法律关系,而非合同法律关系。
A.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B.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C. 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D. 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1)申请支付令;(2)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3)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5)申请强制执行;(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因此选项ABD正确。选项C不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A. 甲乙的质押合同未生效,因为质物未交付
B. 自甲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起,甲对设备享有质权
C. 丙能否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D. 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甲不能对该设备行使质权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物交付并非合同的生效要件。2.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质物交付是质权设立的要件。本题中,甲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乙并未将设备交付给甲,因此质权没有成立。3.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本题中,乙将设备卖给丙并完成交付,丙已取得所有权。
A. 丁为该有限合伙企业向某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B. 丁为自身利益查阅该有限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C. 丁发现甲私自开设另一合伙企业从事与该有限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侵害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D. 丁参与该有限合伙企业某项目决策,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
解析: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选项B);(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选项C);(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A)。
A.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B.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股票
C.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D.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或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解析:解析:选项D: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得向上修正;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得向下修正)。
A.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B.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C. 票据的行为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D. 票据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则票据行为无效
解析:解析:
A. 丙可以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B. 甲的该行为造成乙的损失,乙有权向甲要求赔偿
C. 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甲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D. 丙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股权
解析: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力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是以低价转让于丙的,不符合善意取得中“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因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A. 汽车归乙所有,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汽车归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 汽车归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 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自担
解析:解析:(1)甲、乙与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均有效;(2)丙先行受领交付,汽车应归丙所有;(3)乙的损失依据甲、乙之间的有效买卖合同向甲追偿。
A.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B. 外国公民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C. 人格利益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D.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解析: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本国公民、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选项AB错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格利益。选项C错误。
A. 甲应先以自有财产进行清偿
B. 因为该债务纠纷与合伙企业无关,所以甲不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进行清偿
C. 人民法院应根据乙的请求,直接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 人民法院无权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解析:解析:有限合伙人清偿其债务时,首先应当以自有财产进行清偿;选项A正确。只有在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人民法院才可以应债权人请求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