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公司董事杨某
B、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 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 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答案:ACD
解析:解析: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投资者属于一致行动人。选项B同学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A、 甲公司董事杨某
B、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 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 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答案:ACD
解析:解析: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投资者属于一致行动人。选项B同学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A. 单向集中
B. 横向集中
C. 纵向集中
D. 混合集中
解析:解析:横向集中,是指因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而具有相互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本题属于横向集中。
A. 对于无法通知且无法直接交付的债权人的财产分配额,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
B. 对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的,应将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C. 对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的,应将分配额交付给该债权人
D. 对诉讼或仲裁未决的债权,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将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分配。对于无法通知且无法直接交付的债权人的财产分配额,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管理人应将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选项A错误。
A. 公司债权人唐某
B. 公司董事长程某
C. 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 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据此,选项A不符合要求,故选择选项A。
A. 银行与企业之间进行的柜台式外汇买卖
B. 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
C. 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
D. 银行与银行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
解析:解析:外汇批发市场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以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为辅的机构间外汇买卖市场,也称银行间外汇市场。
A. 维持转售价格协议
B. 附约束条件交易
C. 地域或客户限制
D. 排他性交易
解析:解析:常见的纵向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维持转售价格协议。②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③排他性交易协议。
A. 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 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解析:解析:(1)选项A: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解决;(2)选项B:直接提起清算申请即可。
A. 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B. 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000万元
C. 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少于5人);(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该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本题仅为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A. 2021年9月18日张某善意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B. 2021年11月11日,赵某善意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 李某应当在2023年9月9日之前请求赵某返还手机
D. 李某应当在2023年12月30日之前请求赵某返还手机
解析:解析:(1)选项AB错误:根据规定,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故本题中张某、赵某都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手机所有权。(2)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遗失物被转让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但受让人如通过拍卖或有经营资格者处购得,权利人需支付受让人所付费用。据此,本题中,李某应当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请求赵某返还手机。
A. 公司名称和住所
B. 公司注册资本
C. 公司法定代表人
D. 股东的出资方式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A. 免除一方因故意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B. 免除一方因一般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C. 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D. 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民法典》就免责条款的无效有专门规定。合同中约定对下列情况免责的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